珠海新一批人才住房正式开启配租
✨共计超过400套房源
覆盖金湾区、经开区、高新区
快来一起看看吧
金湾区、经开区2026年第一批新来珠
青年人才“一免两减”人才住房配租申请
3月30日9:00-4月13日18:00
本批次开放配租的人才住房项目共十个,房源合计120套
图片来源_金湾区人民政府官网
以上配租的人才住房房源均为精装修房源,已配备家具家电,可拎包入住。
本次配租的人才住房对符合“一免两减”实施细则的申请人员首年免收租金,次年租金为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同品质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第三年租金为50%,实行先缴纳押金与租金后入住的原则。
押金按照入住面积*每平方米租金的6折*2个月收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卫生、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办理或缴纳。
图虫创意-2013834101317173249(仅配图)
配租面向不同人才分类保障:
A类(博士、高级职称)可配租成套住房;
B类(硕士、中级职称等)原则上两人合租;
C类(本科、技师等)以合租方式安排。
港澳及外籍人才不低于B类标准。
已婚家庭可共同申请,面积不超过双方标准之和。应届毕业生可容缺申请,入职后补交材料。
“珠海住无忧”小程序
进入“珠海本地宝”
在对话框回复【人才房】
可获取金湾区、经开区2026年第一批
“一免两减 ”人才住房申请入口/时间,
房源信息,相关附件下载,租金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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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公告及提交申请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珠海市人才住房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珠海住无忧”,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发布房源分配公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通过管理平台线上提交申请(提交材料明细详见附件3)。
(二)资格审核及资格公告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根据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管理平台予以资格公告,纳入合格申请人名单。
(三)房源分配及抽签
根据审核情况分配房源:
房源紧张时,组织采取抽签的方式分配房源,集中公示。
抽签:抽取房源可入住总人数为配租资格人员,超过可入住总人数部分的申请人员均为递补人员,放弃选房的,排序在后的依次递补。
房源分配及抽签原则上以人才申请时填报的第一意向房源为准。在意向房源可配租的情况下不再为人才调配至其他项目房源。
(四)配租公示及签约入住
配租资格人员及递补人员名单在管理平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运营管理单位统一联系安排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运营管理单位与用人单位、入住人员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为三年。用人单位及入住人员人原则上应在收到签约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本次申请及配租无效。
为满足高新区各类人才居住需求,推动高新区产业发展,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高新区2026年租赁型人才住房分配方案》
本批次租赁型人才住房共327套,均为住宅小区配建房源
图片来源_珠海国家高新区官网
备注:表中建筑面积为同一户型的平均建筑面积,每套房源具体面积见配租公告附件;各项目可配租房源数量以实际情况为准
按照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项目周边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空房市场租金基准,其中仁恒北岸苑、颐璟名庭、龙湖天玺院、华润公元九里、上唐府按照均价【26】元/平方米/月的60%收取,即空房租金均价为【15.6】元/平方米/月;万科红树东岸按照均价【41】元/平方米/月的60%收取,即空房租金均价为【24.6】元/平方米/月。
图虫创意-1823497325629931534(仅配图)
根据市场租金变动情况,经区住房保障工作专班同意后区住房管理单位可定期进行租金调整。因政策变动调整租金标准的,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家具家电收费标准:为满足人才便捷入住需求,部分房源已配置家具家电。对于配置家具家电的房源(含《高新区配建租赁人才住房项目总体分配方案》公布房源),在空房租金基础上,按照3元/平方米/月收取增值服务费用。
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停车费、水电燃气费等以实际入住项目的收费为准,具体服务内容与标准以各项目物业公司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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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类别或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
(2)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
(3)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4)经管委会认定的人才。
2.与高新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不同时享受同类住房保障性政策;
4.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任何形式不动产产权份额(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铺、写字楼、厂房等);近5年内在本市无不动产转移登记记录;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5年内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政策相关规定而被行政处罚或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用人单位申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珠海高新区主园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优先发展类、鼓励发展类的企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新技术企业;
(2)区级以上创新创业团队及各类高层次人才称号人员的企业;
(3)团队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国家级奖励和省科学技术奖的企业。
2.经区管委会认定的已实际投资1亿元或上年度总产值/营收总额大于等于1亿元且纳税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企业;
3.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类企业;
4.与管委会签订协议且协议中涉及房源兑现条款的企业;
5.经认定的创新创业团队;
6.经国家、省、市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
三、其他申请形式
为配合区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由区党群工作部、区投资促进中心等相关部门确认的企业、组织或人才,以函件形式发送至住房管理单位直接分配。其中,推荐的人才应至少满足“个人申请条件”的第3-5点。
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本地宝】点击“私信”,在对话框回复【人才房】,可获取高新区2026年租赁型人才住房分配方案公告原文,申请入口,相关附件下载,申请材料等。
一、用人单位申请资料:
1.人才住房租赁申请表(单位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信息;
3.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信息(如法定代表人为经办人则无需提供)。
二、个人申请资料:
1.人才住房租赁申请表(个人版);
2.各类人才资格核定资料(如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等);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信息;
4.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等婚姻证明文件;
5.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完整版劳动或聘用合同。
完成审核的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将在高新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运营管理单位安排配租工作。
一、个人承租:
个人承租人才住房租赁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年。首次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前3个月内可申请续租;完成资格复核后,续租期限不超过2年,期满后可再次申请续签;再次资格复核后,续租期限不超过1年。
“一免两减”房源承租时长不计入人才住房承租期限。
二、用人单位承租
用人单位首次承租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前3个月内可申请续租,每次续租的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应向符合“个人申请条件”的本单位人员分配人才住房。
▌素材来源:金湾区人民政府、珠海国家高新区、珠海本地宝综合整理
▌图片来源:金湾区人民政府、珠海国家高新区、图虫创意、摄图网、珠海本地宝
▌编辑:吴天一